市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以例会压实主体责任履行
近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召集五个被监督单位召开半年工作例会,听取各单位上半年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十二纪检监察组组组长对各单位工作进行了点评,就纪检监察组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和下阶段重点工作安排进行了通报。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沈文浩副主任和周海清副主任参加会议,并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会议还听取各单位推进落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执行、党员干部违规出入隐蔽场所吃喝、违规租用社会车辆四个专项治理和“会议文件实效”专项调研五项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四治理一调研”是市纪委监委根据上级纪委监委要求结合南通实际作出的统一部署,这几项工作都已经进入关键期,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压实举措加紧推进,确保专项治理和专项调研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会议要求,各单位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根本之责和首要之责,思想上要更加重视,形式上可多措并举,坚持力度统一,强化履职担当,不断压实主体责任,提高工作实效,躬耕不辍种好“责任田”。(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葛静)